耐火材料驗收要求
工業爐砌筑工程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采用,并應符合現行相應材料產品標淮的規定。下面由河南耐火材料廠詳細介紹下材料的驗收。
材料驗收的基本要求如下:
(1)耐火材料和其他筑爐材料應按現行有關標準和技術條件驗收;
(2)進人施工現場的材枓均應具有質量證明書,載明供方名稱或廠標、發貨日期,合同號、產品名稱,標準編號、牌號、耐火磚型號、批號、尺寸、外觀、斷面及理化指標等檢驗結果;
(3)由于不定形耐火材料的品種、牌號較多,對施工的要求也不盡相同,不定形耐火材料除具有質量證明書外,供貨廠家應為每一品種、牌號的產品提供詳盡的使用說明書,以保證內忖的施工質量;
(4)對于有時效性的材料,質量證明書中必須注明有效期限,超過有效期限不能使用如耐火可塑料儲存期一般為6個月,水泥生產后3個月,強度將會有明顯降低;
(5)材料的牌號、級別和耐火磚型號等均應符合標準、技術條件和設計要求,在施工前應按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外視檢查或桃選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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