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的定義
耐火材料的定義:
耐火材料是指耐火度不低于1580℃的材料。一般指無機非金屬原料和制品,也包括天然礦物和巖石。
耐火材料主要應用于冶金工業(煉鐵、煉鋼、軋鋼、有色金屬冶煉、煉焦),以及硅酸鹽、化工、機械、動力等工業部門應用的爐窯等熱工設備;也是某些高溫容器或設備,以及近代*工業(火箭、核熱反應堆等)不可缺少的耐高溫材料或零件。
由于耐火材料長期使用于各種不同加熱條件的高溫設備,因此耐火材料需具有以下主要性能:
1)高的耐火度。現代工業窯爐的工作溫度一般介于1000℃~1800℃之間。因此,耐火材料首先要具有在此溫度下不易融化的性能。
2)良好的荷重軟化溫度。大多數耐火材料得熔化溫度都超過1650~1700℃。但是他們在達到融化溫度前*開始變形(軟化),失去其結構強度。因此,耐火材料不僅要有更高的融化溫度,而且還應具有在受到高溫荷重的條件下而不發生變形的性能。
3)高溫時體積穩定性。耐火材料在高溫條件下使用時,由于材料內部的物理化反應,體積發生變化。大部分耐火材料的體積變化是收縮,但也有少數耐火材料發生膨脹。如果這種體積變化超出一定范圍,*會引起爐體結構損壞。因此,要求耐火材料在使用溫度范圍內具有良好的高溫體積穩定性。
4)熱穩定性。在間斷式作業的窯爐中,當溫度急劇變化或各部位砌磚體受熱不均勻時,砌磚體內部會產生應力而使材料開裂剝落,造成爐體損壞。耐火材料應具有承受爐溫的急劇變化和波動而不致開裂的性能—熱穩定性。
5)良好的抗渣性。耐火材料在使用過程中,常常因受與其接觸的燃料灰、爐塵、熔融爐渣及熔融金屬等的侵蝕作用而被損壞。因此,耐火材料需具有強的抵抗這種蝕損的性能。
此外,還要求耐火材料具有一定的耐磨性,以及外形和尺寸準確。在某些特殊使用條件下,還要求耐火材料具有一定的透氣性、導熱性、導電性和硬度等。
但是,直到現在為止,尚未發現一種能同時滿足上述所有的性能要求和能適用于任何場合的耐火材料。因此,在使用耐火材料時,只能根據使用場合主要的使用要求,以及各種耐火材料所具有的特性來合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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